一、招标须知
为办好2019年培训班野外考察服务及相关保障工作,提升培训效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竹子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竹子中心)现对外界各大用车租赁公司进行招标。
1、招标范围:投标单位国内具有经营执照的用车租赁公司。
2、培训班野外考察时间:2019年7月-11月。
3、服务要求
根据竹子中心各培训班野外考察路线及时安排各种证照齐全、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车辆和驾照齐全、热情服务、文明规范、遵章守法的出车司机。服从培训班考察路线安排,不随意更改行车路线。
二、合同条款与服务质量要求
参照附件1《培训班客运租车协议》范本。
三、商务报价
1、投标人应该认真填写报价和各种分析价格表,具体内容参见附件2《评分标准表》。
2、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
四、投标
1、投标时间2019年7月2日——2019年7月5日,截止时间:7月5日下午5点;投标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310号中竹大厦科研楼502室,接受邮寄与面投。
2、投标文件应密封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或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
3、投标文件一正二副,投标文件内容包含:
(1)商务报价;
(2)投标资格文件,具浙江省公务用车单位(定点采购)资质;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其他文件和资料。
五、开标与评标
1、开标时间:7月8日下午2时;地址:文一路310号中竹大厦7楼会议室。
2、评标办法见附件2,本单位成立评标小组。由评标小组审核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资格证明文件的合法性认定投标的有效性然后单独由投标人对投标书进行论述并向评标小组解释相关提问。
3、采用综合评标法原则上考虑报价、资质、车辆状况、驾驶员情况、配备服务好的中标。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对投标书中不明确的问题可以向投标人进行询标并以书面形式予以记录经双方确认后可作为以后签订合同的依据。
4、评标小组在认真分析投标文书的基础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投标书科学的原则,以表决的形式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评标小组进行综合评议后选择中标单位,对未中标者不作解释。
6、合同中标成交价即为合同价。
7、中标通知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
六、招标文件
此次为公开招标,投标者于2019年7月2日——2019年7月5日电话索取。
联系人:郑友苗、赵思琦
电话:13758170197、13206536661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竹子研究开发中心
附件1: 培训班客运租车协议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旅游交通运输安全,维护租车双方合法权益,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约定:
一、要求
1、乙方应为交通部门审批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参观考察车辆出租单位。
2、如发生交通事故,不论责任大小。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保险公司报告,甲方应做好协助工作。
3、合同签订后,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以《参观考察车辆客运租车计划单》(传真)确认为准。《参观考察车辆客运租车计划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就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期限
合同每班签订一次,合同期自 2019 年XX月 XX日起至 2019年
XX月 XX日止。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提前壹天预约订车,以当面签订或互发《参观考察车辆客运租车计划单》传真确认,确认件应加盖印章,并由经手人签字。
2、甲方应按团队人数包租相应的车辆,不得超员。
3、甲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向外宾说明集合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做好安全提示,并有义务向外宾宣传交通法规。
4、甲方有义务向外宾宣传社会公德,提倡共同维护车辆安全与卫生,如外宾造成车内财产损坏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向外宾索赔。
5、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租车费用。
四、乙方义务
1、不得随带无关人员上车(包括亲朋好友)。
2、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派出的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由于乙方未进行投保或者未足额投保,导致保险无法覆盖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对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乙方应保证其车辆各种证照齐全、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
4、乙方应保证出车司机驾照齐全、热情服务、文明规范、遵章守法。其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由于参观考察是涉外活动,更应严格按照涉外服务的有关规定,如服装整洁得体、言语举止得当等。
5、乙方应当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参观考察车辆客运租车计划单》相关内容提供参观考察包车客运服务。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在条件许可和不损害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甲方提出的计划行程变更的建议,在行驶公里数、服务时长无明显区别的情况下,双方不再增减费用,否则由双方协商支付。无法协商的,则依照实际行驶公里数乘以原每公里单价进行结算。
6、乙方必须按行程出发时间提前20分钟抵达指定地点。
7、连续行驶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乙方必须保证提供双驾驶员,保证在连续驾驶三小时后休息一次,否则由此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有乙方负责。
8、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通堵塞或乘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价格及结算方式
乙方所报车价严格按照市场定价规则,符合国家发改委物价司相关规定,遵守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用车结束后, 30日内一次性结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要求变更行程的。应在出车前壹日内通知乙方,相应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
2、甲方取消租车或减少约定车数的,应提前 壹日通知乙方,否则按下列时限和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在约定用车日期当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 10%违约金。
3、乙方不能提供车辆或减少约定用车数的,应提前 贰天通知甲方,否则按下列时限和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壹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 10%违约金。
(2)在约定用车日期当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 20%违约金。
4、发生以下情况,引起旅游者投诉的,乙方应承担租车费 10%。
(1)车内卫生脏、乱、差。
(2)空调不能使用的。
(3)乙方司机在行驶中恶意急起急停,车辆颠簸严重的。
(4)在未违反交通法规前提下,没有按照约定将车停在指定位置的。
(5)旅游者在约定时间内返回,乙方司机不到岗位或不及时打开车门的。
(6)未经甲乙双方同意,司机擅自变更行车线路的。
5、乙方变更约定车辆或降低用车标准,造成甲方团队不能按时出发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门票、酒店等损失)。
6、因乙方车辆故障或乙方司机对线路不熟严重延误行程,导致旅游行程取消或变更的,乙方应承担租车费用和直接经济损失(包括门票、酒店等损失)。
7、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到达机场、码头、车站等地点,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改签、退票以及重新购买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遵章守法,确保行车安全,若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财产损失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如交通事故由乙方车辆故障或司机责任引起的,乙方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应督促司机按照用车计划单的约定行驶车辆。甲方擅自要求变更行程或提出影响行车安全和要求时,司机可以拒绝执行。如对方强行要求司机进入危险地段或进行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后果的,由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以按以下述第 贰种式解决: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杭州市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其他约定
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确认章
确认章
以上确认章均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 地址:
附件2《评分标准表》
评分标准表
一、总则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选取最高得分者中标,所有得分保留到小数点一位。
二、打分项:(若表述的文字过多,可单独写一页附后)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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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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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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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此栏信息填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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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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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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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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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9座大巴当日往返安吉孝丰镇镇中心包干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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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座大巴当日往返安吉孝丰镇镇中心包干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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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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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状况及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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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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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供车辆使用年限,新旧,证照齐全、合法及有效性,整洁程度,空调系统等。承运人责任险保额/座,第三者责任险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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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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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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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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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龄,及驾驶员年龄段,有否出过重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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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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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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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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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时间、票据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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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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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及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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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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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制作是否精致、规范、完整;述标是否条理清晰、入情入理、简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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