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子中心颁发《援卢旺达项目物资采购办法》

时间:2012-04-28 点击数:

 根据商务部援外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竹子中心执行援外项目工作具体情况,为确保援外项目安全规范实施,2012年4月18日,经竹子中心职工代表大会和学术委员会讨论,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颁发《国家林业局竹子研究开发中心援卢旺达项目物资采购办法》。
       竹子中心承担商务部 “中国援助卢旺达竹业发展项目” 于2009年2月18日完成了第一期项目任务,第二期于2月19日开始。项目执行期间,竹子中心派遣专家组赴卢旺达,并向卢方提供了竹子种苗、营林物资及加工设备。以“政府主导、技术支撑、市场调节、公司和农户参与竹业建设”的援助模式,在极其艰苦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制定了《卢旺达国家竹业发展规划》、建立了规模化竹苗示范基地、建成10个竹子繁育苗圃。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成功解决了当地竹子育苗和造林关键技术问题,促进了卢旺达国家竹林发展,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显著。在竹子加工产业发展方面,已成功制做出适应当地市场需求的近百种样品产品,其中部分产品已出口周边国家。以竹牙签为代表的竹子机械化生产示范线已经建成,为规模化生产奠定了基础。在卢旺达国内,由竹子中心专家组织,举办了12 期竹业技术培训班,培训了242 名竹业人才。通过项目实施,在卢旺达已初步形成了竹子种植、加工利用和市场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链,为卢旺达农林经济发展、水土流失治理做出了贡献。卢旺达总理皮埃尔,土地部、林业部、水利部和矿产部部长,北方省省长及20多个市长曾视察项目基,对项目实施和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加大推广力度,推动全国竹子栽培和竹子产业发展。中国驻卢大使称本项目是“中国援卢旺达项目中最好的项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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